新劲刚: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3日以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7日在公司监事会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平安先生主持召开,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1、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