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劲刚:关于全资子公司再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再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康 泰威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泰威”)于近日收到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 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 书编号:GR202544003603),属于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通过重新 认定的情形,发证时间:2025 年12 月19 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 规定,康泰威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当年起三年内(即2025 年至2027 年)可 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 得税。2025 年度,康泰威已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及预缴,因 此本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影响康泰威2025 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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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