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制药: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暨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停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30 证券简称:
普利制药公告编号:2024-039债券代码:123099 债券简称:普利转债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
季度报告暨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停牌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无法在法定期限内(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4年5月6日起停牌。
2、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如公司在股票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3年年度报告,则公司股票应当在停牌两个月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披露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于公告后继续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如公司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同步终止上市。
4、自查整改结束后,仍存在2023年年报审计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风险。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5、自查完成后,公司存在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定期报告中的财务数据进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大风险情况说明
1、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4年5月6日起停牌。
2、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如公司在股票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3年年度报告,则公司股票应当在停牌两个月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披露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于公告后继续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如公司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同步终止上市。
4、自查整改结束后,仍存在年报审计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风险。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5、自查完成后,公司存在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定期报告中的财务数据进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风险。
二、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一)公司自查整改事项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海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14号)(以下简称“《决定书》”),海南证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公司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利润等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要求公司对相关年度营业收入、利润等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自查。因公司自查工作仍需要一定时间,并可能涉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该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年报数据认定的影响尚不确定。
针对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利润等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公
司尚未自查完毕。结合目前的自查进度,公司继续积极推进自查工作,并根据自查工作暴露的问题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加强相关人员专业学习、加强业务资料保存管理、加强内部审计监督的整改措施。公司继续按照《决定书》的要求,争取尽快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二)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因财务报告有时间的延续性,2021年、2022年收入、利润等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对2023年审计报告中财务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具有强关联性,因此对2021年、2022年收入数据的确认,其具体数值直接影响2023年审计报告中财务报表的期初数,从而影响2023年年度报告的准确性。
鉴于公司尚未自查完毕,并可能涉及2021年、2022年年度财务报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导致公司无法按时完成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无法在法定期限内(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进展及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因公司2021年、2022年的自查整改尚未结束,目前无法确定2021年、2022年的财务数据,公司尚无法向2023年年报审计机构提供2023年期初数准确的审前财务报表。因未向2023年年报审计机构提供经公司确认生效的审前财务报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年报审计机构尚未出具2023年审计报告。
基于上述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审计委员会尚未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等相关议案,亦无法向董事会提交《2023年年度报告》等相关议案。
三、解决方案及披露时间安排
公司将根据《决定书》的要求,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公司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涉及相关财务数据的自查工作,并出具整改报告。同时,公司将充分与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密切沟通,推进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
公司会尽最大努力加强与各方的沟通,组织有关人员加快推进自查工作及定期报告编制披露工作,尽快核实可能涉及的会计差错更正等事项。公司董事会也会做到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相关法定义务,督促抓紧完成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
努力在自查整改报告完成后,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对于定期报告无法及时披露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司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审慎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