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制药:关于普利转债停牌及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05-01  普利制药(30063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630 证券简称:普利制药 公告编号:2024-041债券代码:123099 债券简称:普利转债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利转债”停牌及暂停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普利转债”将于2024年5月6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及暂停转股。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无法在法定期限内(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普利转债,债券代码:123099)将于2024年5月6日起停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三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的,其可转债同时停复牌并暂停或者恢复转股”。因此,股票停牌期间“普利转债” 停牌并暂停转股。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如公司在股票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3年年度报告,则公司股票应当在停牌两个月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披露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于公告后继续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如公司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同步终止上市。

一、可转债发行基本概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6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5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85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10,000,000.00元(不含税)后的金额为840,0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2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138,650.95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37,861,349.0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21〕70号《验证报告》。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8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3月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普利转债”,债券代码“123099”。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2月22日,即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1年8月23日至2027年2月8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46.22元/股。

1、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转股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因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普利转债”转股价格由46.22元/股调整为46.0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7月9日开始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2、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转股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

因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普利转债”转股价格由46.03元/股调整为45.8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7月13日开始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5)。

3、回购注销部分限制股票调整转股价格

2022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且公司业绩未达到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15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11,800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已于2022年11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普利转债”转股价格由45.84元/股调整为45.87元/股,调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12月1日开始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56)。

4、第一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

2022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普利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27.1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12月27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65)。

5、第二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

2023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普利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19.85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5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6、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转股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普利转债”转股价格由19.85元/股调整为19.7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18日开始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

7、回购注销部分限制股票调整转股价格

2023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且公司业绩未达到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14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88,800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已于2023年11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普利转债”转股价格由19.77元/股调整为19.7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11月17日开始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130)。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停牌及暂停转股的说明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普利转债,债券代码:123099)将于2024年5月6日(星期一)起停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三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的,其可转债同时停复牌并暂停或者恢复转股”。因此,股票停牌期间“普利转债”停牌并暂停转股。

二、风险提示

(一)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4年5月6日起停牌。

(二)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如公司在股票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3年年度报告,则公司股票应当在停牌两个月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披露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于公告后继续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如公司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同步终止上市。

(四)自查整改结束后,仍存在年报审计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风险。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五)自查完成后,公司存在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定期报告中的财务数据进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风险。

(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存在因公司股票停牌导致停牌及暂停转股的风险。特此公告。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