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制药: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更正及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30 证券简称:普利制药 公告编号:2024-103债券代码:123099 债券简称:普利转债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更正及提示性公告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100)。经核查,公司发现公告内容有误,现予更正如下:
更正前: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网络投票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二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更正后: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网络投票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更正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更正后: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除上述内容更正外,原股东大会通知中其他事项不变,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年7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30日9:15至2024年7月30日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网络投票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23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23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经济开发区兴洋大道2号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 √ |
议案》
2、相关议案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7月1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议案1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的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此次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为普通表决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投票赞成才能通过。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7月29日(9:00-12:00,13:30-17:00)。
2、登记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经济开发区兴洋大道2号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须在2024年7月29日下
午17:00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采用信函登记的,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5)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茂
联系电话:0898-66661090 传真:0898-65710298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经济开发区兴洋大道2号
2、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股东投票代码:3506302.投票简称:普利投票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7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致: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星期二)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受托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人(公司)于下表所列指示行使表决权,对于可能纳入会议审议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本人(公司)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享有□不享有)表决权,并(□可以□不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其行使表决的后果均为本人(公司)承担。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打“√”的方框中行使表决权为准,每一议案均可表决,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它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委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附注: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
股东地址 | ||||||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 | |||||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 姓名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名称 | 是否委托 |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邮政编码 | |||||
发言意向及要点: | ||||||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 ||||||
年 月 | 日 | |||||
附注: | ||||||
a) 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b) 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7月29日下午17:00之前以
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c) 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d) 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