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制药:监事会决议公告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浙江普利药业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雨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