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普利:关于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1-08  普利制药(30063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630 证券简称:*ST普利 公告编号:2025-007债券代码:123099 债券简称:普利转债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特别提示:

1、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5年1月7日、2025年1月8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2、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于2025年1月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2021、2022年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1,030,503,262.28元,且占该2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31.08%;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695,435,693.01元,且占该2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76.72%。根据前述《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0.5.1条第

(一)项、第10.5.2条第(七)项规定的“公司披露的利润总额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50%”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规定,若上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可转债同步终止上市或者挂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5、自2025年2月9日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将进入回售期(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在回售期内,若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公司将面临提前兑付申请回售部分可转债本息的可能,届时可能存在无法全额兑付的风险。

一、 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6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5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850,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10,000,000.00元(不含税)后的金额为840,0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2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2,138,650.95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37,861,349.0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健验〔2021〕70号《验证报告》。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8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3月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普利转债”,债券代码“123099”。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2月22日,即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到期日止

(即2021年8月23日至2027年2月8日止),初始转股价格为46.22元/股。

1、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转股价格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因公司实施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普利转债”转股价格由46.22元/股调整为46.0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7月9日开始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2、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转股价格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因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普利转债”转股价格由46.03元/股调整为45.8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7月13日开始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5)。

3、回购注销部分限制股票调整转股价格2022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且公司业绩未达到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15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11,800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已于2022年11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普利转债”转股价格由45.84元/股调整为45.87元/股,调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12月1日开始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56)。

4、第一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

2022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普利转债”的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为27.1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12月27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65)。

5、第二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2023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普利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19.85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5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6、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转股价格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普利转债”转股价格由19.85元/股调整为19.7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18日开始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

7、回购注销部分限制股票调整转股价格2023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且公司业绩未达到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14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88,800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已于2023年11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普利转债”转股价格由19.77元/股调整为19.7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11月17日开始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0)。

二、 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普利转债”交易价格连续2个交易日内(2025年1月7日、2025年1月8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属于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三、 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风险事项提示

公司于2025年1月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告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5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根据《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2021、2022年虚假记载的营业收入金额合计达1,030,503,262.28元,且占该2年披露的年度营业收入合计金额的31.08%;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695,435,693.01元,且占该2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76.72%。根据前述《告知书》认定的事实,公司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0.5.1条第(一)项、第10.5.2条第(七)项规定的“公司披露的利润总额连续两年均存在虚假记载,虚假记载的利润总额金额合计达到5亿元以上,且超过该两年披露的年度利润总额合计金额的50%”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1月7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规定,若上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可转债同步终止上市或者挂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二)除上述事项外,经公司自查,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及可转债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3、2025年1月8日,“普利转债”收盘价格为56.32元/张,转股溢价率为

27.92%。

4、经核查,可转债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可转债的情况。

5、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 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说明”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五、 其他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规定,若上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可转债同步终止上市或者挂牌。

4、自2025年2月9日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将进入回售期(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在回售期内,若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公司将面临提前兑付申请回售部分可转债本息的可能,届时可能存在无法全额兑付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网站及报刊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