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吾高科: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3年8月22日,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6日9:15-15:00。现场会议于2023年9月6日下午15:00在南京市浦口区园思路9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7,370,9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2,642,024股的30.471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6,793,6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2,642,024股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0.000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577,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2,642,024股的0.4707%。本次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党建兵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现场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进行见证。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7,354,7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7%;反对1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026,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993%;反对16,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0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的黄印律师、张晓宇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召集人员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审议议案及表决程序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