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吾高科: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作为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吾高科”、“公司”)持续督导机构,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于2023年12月20日对久吾高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现将此次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对象
在本次培训中,久吾高科接受培训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相关人员。
二、培训方式
2023年12月20日,国泰君安持续督导小组对久吾高科的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
三、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重点结合相关案例,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再融资、定向可转债和股份回购等事宜的相关规定及规则进行了讲解,有助于上述对象了解监管机构最新的政策、市场动态及规范运作要求,提高上市公司及相关方的合规意识。
四、培训效果
公司及培训对象能够按照规定积极参与、配合国泰君安的持续督导工作。本
次培训加强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相关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明晰了自身的职权、义务与法律责任,增强了公司及上述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有利于公司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邓 超 | 王 栋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