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吾高科: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辞职暨补选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3月22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陈荣荣女士的辞职报告,陈荣荣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内部任职。陈荣荣女士原定任期届满日为2025年6月19日。截至2024年3月22日,陈荣荣女士及其配偶等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陈荣荣女士的辞职导致了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补选出的监事就任前,陈荣荣女士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工代表监事职责。
公司及监事会对陈荣荣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陈瑞梅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陈瑞梅女士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3月25日
附件:陈瑞梅女士简历陈瑞梅,女,198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行政管理本科学历。2013年11月至今,历任公司综合管理部内勤、医药食品事业部商务秘书,现任公司装备制造部中级专员。
陈瑞梅女士目前持有公司股票400股,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列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