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吾高科: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4-04-08  久吾高科(300631)公司公告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及《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拟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于2024年3月27日在公司内部公告栏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6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名单、身份证件、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相关文件。

二、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的公示结果结合监事会的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拟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下述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拟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拟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拟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

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4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