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莆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2月5日下午3点在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1800-1812号综合楼12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4年2月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元勇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00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之内。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监事会同意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或金自筹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