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莆股份: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占清榕女士因内部工作需要调整到其他岗位,不再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对占清榕女士在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的工作及贡献表示感谢。经研究,公司决定聘任罗媛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罗媛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此公告。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附件:
罗媛女士简历1991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自2021年10月至今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专员。罗媛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截至目前,罗媛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罗媛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