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莆股份: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2-27  光莆股份(300632)公司公告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新增临时提案情形。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27日(星期五)下午3:00开始。

(2)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 月27日9:15-15:00;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27 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召开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民安大道1800-1812号综合楼 201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国彪先生。

6、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5人,代表股份20,219,203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7.15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52,6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54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3人,代表股份20,066,5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7.103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4人,代表股份20,067,479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03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9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3人,代表股份20,066,5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7.1033%。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审议表决 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57,5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061%; 反对249,7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50%;弃权1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5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05,8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963%;反对249,7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44%;弃权1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3%。

回避表决情况:

因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由控股股东先行出资垫付,与首次分配 份额同步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账上,控股股东不享有该预留份额对应的权益(该 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收益权及表决权)。出席本次会议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林瑞梅、林文坤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52,5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14%; 反对249,7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50%;弃权1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8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00,8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714%;反对249,7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44%;弃权1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42%。

回避表决情况:

因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由控股股东先行出资垫付,与首次分配 份额同步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账上,控股股东不享有该预留份额对应的权益(该 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收益权及表决权)。出席本次会议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林瑞梅、林文坤回避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957,5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061%; 反对249,7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50%;弃权1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805,8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963%;反对249,7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44%;弃权1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3%。

回避表决情况:

因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由控股股东先行出资垫付,与首次分配 份额同步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账上,控股股东不享有该预留份额对应的权益(该 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收益权及表决权)。出席本次会议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林瑞梅、林文坤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杜莉莉、张天慧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 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