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立医疗: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9-21  开立医疗(300633)公司公告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

日)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3年9月20日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4名激励对象授予329.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1、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8.4.2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微创外科业务团队员工(包含外籍员工)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人员,参与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象不包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34名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均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以2023年9月20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4名激励对象授予329.4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