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立医疗: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华小宁)

查股网  2025-04-12  开立医疗(300633)公司公告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华小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华小宁)作为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独立董事基本信息

华小宁,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和诚会计师事务所主任,安达信(深圳)公司高级经理。现任深圳市友联时骏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总裁,兼任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就独立性情况对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进行自查并签署了自查报告,确认本人符合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7700
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列席股东大会的次数1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接到董事会通知之后,均认真审议会议资料并向公司管理层深入了解相关信息,确保对审议事项全面了解。在会议中以会计专业能力和经验,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与意见。本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等情形。在股东大会中,本人积极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和回答股东问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按照有关规定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认真履行对公司财务报告审阅和监督工作,并就续聘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参与提名委员会2次会议,均亲自出席会议,秉着勤勉尽职的态度履行职责,并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表决权,确保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标准及程序、任职条件合法合规。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2024年度,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4次,审议通过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利润分配、聘任董事和高管等事项。

本人基于独立立场对上述相关事项进行审议,未发现上述事项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提议独

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全面了解公司年报编制与年度审计情况,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有序完成。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会议听取中小股东关注的关于公司业务发展、市值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广泛听取了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七)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依法依规履职,通过参与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股东大会等方式进行现场工作及实地考察,累计现场工作时间已达15天。2024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交流,听取了公司管理层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的汇报。同时,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动态。任职期间本人发挥个人专业优势,积极与会计师的沟通,就关键审计事项和审计应对、审计工具和方法论等重点关注事项进行讨论,提示会计师加强对审计委员会的提示与沟通,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不适用。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不适用。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不适用。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2024年5月10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在会前,独立董事评估了天健事务所的审计服务经验、独立性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天健事务所在聘任期内按照国家的政策、法规,按期按质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了真实、准确的审计报告,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本人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事务所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2024年度,独立董事不存在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也未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因董事会换届续聘罗曰佐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未发生财务负责人变更或解聘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不适用。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除因董事会换届续聘董事、高管外,新聘任冯乃章先生为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聘任李翔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经认真核查,本人认为2024年度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及考核标准,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况发生。

(十)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实施情况

1、股权激励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具体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核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员工持股计划

不适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监督公司规范运作,充分提示风险,对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发表了专业性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要相关要求,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积极有效的意见和建议,推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特此报告,谢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的签字页)

华小宁2025年4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