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讯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丽雅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和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证券代码:300634 证券简称:彩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2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向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对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向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控股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