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达安: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3〕第211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在2023年6月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公司收到年报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及中介机构针对年报问询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查和落实,按照要求认真准备回复工作。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23年6月12日前完成年报问询函回复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此期间,公司将继续协调各方积极推进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公司对本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