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达安: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08  中达安(30063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635 证券简称:中达安 公告编号:2023-077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8日(星期五)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9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03号维多利广场A座20楼一号会议室

3、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萌

会议召开符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6人,代表股份11,546,65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8.47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6

人,代表股份10,285,33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544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0人,代表股份1,261,3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25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8人,代表股份3,108,08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80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1,846,7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54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0人,代表股份1,261,3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9252%。

公司相关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总裁、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泰和泰(广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讨论,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济南历控帝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君晔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10,800,3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5367%;反对74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4174%;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61,7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9884%;反对74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8410%;弃权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05%。

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

本子议案关联股东济南历控帝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君晔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10,800,3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5367%;反对74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4633%;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61,7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9884%;反对74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01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子议案关联股东济南历控帝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君晔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10,827,2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7696%;反对71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23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88,6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8539%;反对71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14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子议案关联股东济南历控帝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君晔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10,805,6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5826%;反对74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41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2,367,0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6.1590%;反对74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84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4 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本子议案关联股东济南历控帝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君晔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10,800,3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5367%;反对74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46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61,7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9884%;反对74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01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5 发行数量

本子议案关联股东济南历控帝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君晔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10,800,3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5367%;反对74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46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61,7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9884%;反对74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01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6 限售期

本子议案关联股东济南历控帝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君晔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10,827,2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7696%;反对71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23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88,6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8539%;反对71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14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7 募集资金用途

本子议案关联股东济南历控帝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君晔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10,832,5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8155%;反对71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18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93,9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0244%;反对71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97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8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子议案关联股东济南历控帝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君晔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10,827,2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7696%;反对71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23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88,6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8539%;反对71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1461%;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9 上市地点

本子议案关联股东济南历控帝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君晔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10,830,3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7965%;反对71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20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91,7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9537%;反对71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04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10 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本子议案关联股东济南历控帝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君晔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10,827,2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7696%;反对719,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230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88,6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8539%;反对719,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14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济南历控帝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君晔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10,800,3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5367%;反对74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46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61,7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9884%;反对74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01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济南历控帝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君晔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10,800,3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5367%;反对74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46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61,7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9884%;反对74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01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济南历控帝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君晔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10,800,3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5367%;反对74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4633%;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61,7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9884%;反对74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01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济南历控帝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君晔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10,800,3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5367%;反对74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46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61,7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9884%;反对74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01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署〈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济南历控帝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君晔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10,800,3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5367%;反对74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46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61,7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9884%;反对74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01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济南历控帝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君晔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10,800,3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5367%;反对74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46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61,7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9884%;反对74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01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同意特定对象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济南历控帝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君晔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10,800,3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5367%;反对74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46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61,7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9884%;反对74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01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

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本议案关联股东济南历控帝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君晔回避表决。总表决情况:同意10,805,6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5826%;反对74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41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67,0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1590%;反对741,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84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济南历控帝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吴君晔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同意10,800,3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5367%;反对74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46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61,78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9884%;反对74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01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是由泰和泰(广州)事务所郑怡玲律师和李伟杰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和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