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达安: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对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的公告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终止对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和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向深交所提交了《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申请撤回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文件。
2024年4月2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的决定》(深证上审〔2024〕65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
特此公告。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