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和药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http://ddx.gubit.cn  2023-07-24  同和药业(30063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636 证券简称:同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3-043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同和药业股票代码:300636

信息披露义务人:庞正伟、梁忠诚、丰隆实业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江西省奉新县江西奉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股份变动性质: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二○二三年七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未来持股计划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1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5

第一节 释义

上市公司、公司、同和药业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庞正伟、梁忠诚、丰隆实业有限公司
丰隆实业丰隆实业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发行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姓名:庞正伟

性别:男国籍:中国身份证件号码:3326011962********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通讯地址:江西省奉新县江西奉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2、姓名:梁忠诚

性别:男国籍:中国香港身份证件号码:H0707****住所:上海潍坊西路********通讯地址:江西省奉新县江西奉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是

3、名称:丰隆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编码:952387住所:Flat Room 1905, 19/F., West Tower, Shun Tak Centre, 168-200Connaught Road Central, Hong Kong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355号源深金融大厦

董事:梁忠诚注册资本:3港元主要经营范围:进出口及制造庞正伟先生、梁忠诚先生及丰隆实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3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梁忠诚及丰隆实业于该协议项下作为一方),约定:(1)双方及双方通过其所能控制的董事、监事应保持一致行动。(2)双方在行使其作为公司股东之提案权、表决权,提名董事、监事人选,选举董事、监事以及促使所能控制的董事、监事行使表决权等权利时应根据本协议保持一致行动。(3)双方将继续在公司决策性事务上开展积极合作,确保双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作为一致行动人行使相关权利。在同和药业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双方还应严格遵守和履行中国证监会行政规章所规定的、关于一致行动人的义务和责任。双方将作为一致行动人共同处理涉及公司相关的各重要事项。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系股份被动稀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庞正伟先生、梁忠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丰隆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诉讼或者仲裁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最近3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庞正伟先生、梁忠诚先生未在除公司及丰隆实业之外的其他公司任职。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未来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2023年7月,公司向16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72,926,162 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增加至 423,191,045 股。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未来12个月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在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持或减持同和药业股份之可能性。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庞正伟先生、梁忠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丰隆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隆实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5,384,874 股,占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5.80%。

2023年4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76号文),根据批复要求,公司本次实际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72,926,162 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增加至 423,191,045 股。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参与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其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因公司股本增加,持股比例减少6.17%。

经过被动稀释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为125,384,874股,合计持股比例为 29.63%。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
庞正伟合计持有股份66,009,95418.85%66,009,95415.6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6,502,4894.71%16,502,4893.90%
有限售条件股份49,507,46514.13%49,507,46511.70%
丰隆实业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股份55,511,35215.85%55,511,35213.1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55,511,35215.85%55,511,35213.12%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梁忠诚合计持有股份3,863,5681.10%3,863,5680.9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965,8920.28%965,8920.23%
有限售条件股份2,897,6760.83%2,897,6760.68%
合计合计持有股份125,384,87435.80%125,384,87429.6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2,979,73320.84%72,979,73317.25%
有限售条件股份52,405,14114.96%52,405,14112.38%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根据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350,264,883 股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根据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423,191,045 股计算。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庞正伟先生持有同和药业股份66,009,954股,其中15,75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3.86%,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3.72%。

除上述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或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

年 月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地点: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人:张波、艾佳鑫

3、联系电话:0795-4605333-8012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
股票简称同和药业股票代码30063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庞正伟、梁忠诚、丰隆实业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江西省奉新县江西奉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其他?(股份数量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125,384,874股 持股比例:35.8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0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变动比例:-6.17% 变动后持股数量:125,384,874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29.63%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上市后 方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被动稀释后持股比例减少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否□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其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在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持或减持同和药业股份之可能性。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

二○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