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和药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29  同和药业(300636)公司公告

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及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6月30日的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已制定的《对外担保制度》,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通过对外担保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页为《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李国平(签字):

宛 虹(签字):

彭 昕(签字):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