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和药业:监事会决议公告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14日以电话、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绍炯主持,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 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