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帆新材: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不断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以下为公司2022年度具体董事会工作报告:
一、2022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791,936,854.5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86%;营业利润为4,649,679.76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5.36%;利润总额为-382,533.07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834,209.3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676,252.39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4.00%;基本每股收益为0.02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3.33%。
2、合理制定经营计划 科学组织生产管理
2022年度董事会认真分析了公司所面临的行业竞争状况和公司发展阶段,科学地制定了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并积极督促管理层落实,严格检查执行情况。各位董事始终秉持勤勉尽责的态度,利用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发展提供了合理化建议,切实增强了董事会的战略决策能力,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正常进行。
报告期内,在全球宏观经济下行的市场背景下,公司深入分析市场需求和竞争状况,制定合理的产品策略和市场营销策略,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增加市场竞争力。在保证生产和销售的有序性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对供应链、成本控制等方面的管理,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盈利能力。其中,公司PAG-001/002等系列阳离子光引发剂与下游领域客户积极配合,最终获得客户认可,2022年销售有较大的增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要基地技改项目相继完成,为公司下一步走出低谷,快速放量创造了条件。
3、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有效开展投关工作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4次董事会,4次监事会。公司不断健全内控制度,努力提升法人治理水平,完善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诚信、勤勉、专业、高效地履行了各自职责,所有会议做出的决议均合法有效。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于历次股东大会决议事项均遵照执行。公司董事会非常重视投资者权益的保护,通过真实、有效的沟通,引导投资者形成价值投资理念。2022年公司召开1次投资者网上业绩说明会,帮助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情况,增强投资信心。明确和完善投资者回报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有利于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提高投资预期。
4、积极引进高端人才 主导推动技术创新
报告期内,公司逐步调整、优化研发部门管理架构,让关键人才得以发挥更大的价值。在相关人才的主导下,公司申请了浙江省重大研发攻关项目,立足解决我国“有机膦产品生产污染/能耗严重,磷资源循环利用及高附加值转化”难题,开发系列含磷中间体、含磷高端阻燃剂和含磷光固化新材料等。目前,已完成多个技术的小试开发,并申请了国内、国际专利总共10多件。其中,1个产品已进入中试阶段,并准备进行生产立项报批。
于此同时,公司新产品PAG系列产品已实现产业化,目前需求量在稳步增长中。该系列产品可用于油墨、环氧树脂涂料、氧杂环丁烷和乙烯基醚配方的阳离子固化体系,具有固化速度快、低气味、后固化优秀等特点。公司开展了光引发剂907、369新工艺开发、新型a-氨基酮类光引发剂和大分子光引发剂的研发,多个项目已完成小试开发。其中部分大分子光引发剂品类已进入中试阶段,性能测试表现优异,可用于食品、药品包装、接触性生物医药材料等生物毒性要求较高的领域,目前已对国内外客户进行送样推广阶段。此外,公司与高校、研究院开展“高性能飞秒激光直写双光子光刻胶的开发及应用”的研究,目前项目正在小试研发阶段。
报告期内,公司的精细化学品及中间体,特别是数个农药及医药中间体已经完成中试等相关工作。公司的精细化学品及中间体,尤其是含硫精细化学品及中间体的研发、生产进展顺利,部分项目进入生产阶段。
二、董事会工作回顾
1、本年度董事会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董事会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 | 会议届次 | 会议审议议案 |
2022/4/22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1、《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暂时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2、《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4、《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2022/4/27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1、《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2/8/23 |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1、《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22/10/24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1、《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2、本年度股东大会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 | 会议届次 | 会议审议议案 |
2022/5/16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1、《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9、《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暂时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严格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及《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设定的职权范围运作,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专业的意见,确保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有效监督。
4、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义务行使权力,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在2022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委会各项议案,对报告期内2022度利润分配、续聘年度审计机构、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交易情况等其他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多项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2023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3年,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在考虑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的情况下,公司将持续保持健康稳健的发展态势,争取各项经营指标保持平稳同时董事会还将继续推进以下工作:
1、认真履行信息披露职责: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
作水平和透明度。
2、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董事会将继续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投资者电话、投资者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现场调研、网上说明会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维护公司良好形象公司全面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与投资者保持良好的互动关系,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使投资者及时、全面的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维护公司公开和透明的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3、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平台,运用资本市场资源,在条件成熟时整合相关领域的优质企业,实现公司价值增长,保持公司行业内的领先地位,为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以更高的业绩回报投资者。在不断推进自身发展的同时,关注行业动向,寻找适合的收购标的,适时通过外延式并购实现进一步发展。
4、加强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合理规划产能结构有序释放产能,以多措并举推进营销增长,聚焦重点技术领域研究及工业化,着力加强研发人才团队的搭建和培养,积极落实外部项目与技术引进,深植企业文化践行成己惠人的核心价值观,努力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浙江扬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