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和通: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2-01  广和通(30063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3-134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31.89元/股(含),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5)。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本次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回购期间内实施回购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关于股份回购事项具体内容及进展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5);于2023年8月26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106);于2023年8月29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8)、《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7)。于2023年9月5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09)。于2023

年10月10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19)。于2023年11月1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24)。以上公告详情请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内容。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际回购公司股份2,627,96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4%,最高成交价为20.8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5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0,992,711.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等符合公司回购方案的相关内容,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本次回购实际使用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四、本次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的情况

2023年8月25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5)。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交易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此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累计回购股份2,627,960股。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并全部予以锁定,则公司总股本不会发生变化,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264,923,38234.51%267,551,34234.85%
无限售条件股份502,712,50065.49%500,084,54065.15%
股份总数767,635,882100.00%767,635,882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六、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年8月28日)前五个交易日(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8月25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45,584,149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11,396,037股)。

(三)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

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公司将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披露。在回购股份过户/注销之前,回购股份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О二三年十二月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