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和通:董事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17日发出会议通知,2024年8月27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董事5名,实际参与董事5名。董事长张天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董事会会议的举行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充分讨论和审议,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议案一: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将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2、议案二: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4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规范要求,该专项报告充分、完整地体现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О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