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和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8-29  广和通(300638)公司公告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的变更原因和变更日期

2024年3月,财政部编写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下简称“《应用指南2024》”),明确了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规定。根据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应用指南2024》要求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应用指南2024》,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据《应用指南2024》的规定, 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

应调整。公司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并按照要求对可比期间利润表进行重分类调整,该事项对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的盈亏性质无影响。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合并利润表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6月2023年1-6月2024年1-6月2023年1-6月
营业成本-1,844,396.403,878,965.49--
销售费用1,844,396.40-3,878,965.49--

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追溯调整后,未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数据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О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