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普生物: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并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39 证券简称:凯普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0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并延期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并延期的议案》,同意调整募投项目之核酸分子诊断产品研发项目相关实施主体的投资金额,并将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一年,调整后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内容和投资总金额不变。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投项目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13号)同意,公司向包括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管秩生先生在内的8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945,80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5.7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258.0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02,741.96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9月7日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I1057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部分募投项目累计投入情况
本次调整的募投项目为“核酸分子诊断产品研发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募投项目累计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1 | 核酸分子诊断产品研发项目 | 40,900.00 | 18,295.13 |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拟调整并延期的情况、原因和影响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拟调整的具体情况
在项目投资总金额和实施内容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结合“核酸分子诊断产品研发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相关实施主体计划投入的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实施主体 | 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 | 调整额度 |
核酸分子诊断产品研发项目 | 40,900 | 潮州凯普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 6,180 | 6,374.51 | 18,930 | 增加12,750万元 |
广州凯普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34,720 | 11,920.62 | 21,970 | 减少12,750万元 | ||
总投资金额 | 40,900 | 18,295.13 | 40,900 | 不变 |
备注:潮州凯普生物化学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超过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部分为闲置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拟延期的具体情况
为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对上述募投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长,延长后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如下:
募投项目名称 | 调整前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 | 调整后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 |
核酸分子诊断产品研发项目
核酸分子诊断产品研发项目 | 2024年3月 | 2025年3月 |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并延期的原因和影响
本次调整并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更有助于充分发挥整体的人员优势和研发平台优势,能更好地整合公司资源,符合公司实际需要。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并延期的议案》。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并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并延期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调整并延期。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并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并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并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并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募投项目的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并延期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决议》;
2、《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并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