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普生物:关于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了维护公司价值及投资者权益,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2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和《关于2024年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6)。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本次累计已回购股份655,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未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的比例为0.10%;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4.6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4.5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20,811.82元(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