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普生物: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4-14  凯普生物(300639)公司公告

股票简称:凯普生物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经理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时间 过半的公告

王建瑜女士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2026年1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经理首次增持公司股份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03)。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经理王建瑜女士基于对公 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未来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计划自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6个 月内以自有资金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不低于1,200万元人民币(含交 易费用)。

2、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司近日接到王建瑜女士出具的告知函,截至2026 年4月12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自增持计划公告之日(2026年1月13 日)至2026年4月12日,王建瑜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 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9%,增持金额合计人民币 8,722,315.74元(含交易费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总经理王建瑜女士。

增持前,王建瑜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4,937,7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1%, 王建瑜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1,775,8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76%。

2、除本次增持计划外,王建瑜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前12 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3、王建瑜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 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未来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践 行共同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社会责任。

2、增持金额:不低于1,200万元人民币(含交易费用)。

3、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 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

4、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2026年1月13日起6个月内;在实施增持计划股份 过程中,增持主体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票 买卖的相关规定。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股票停牌,增持 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王建瑜女士自有资金。

6、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7、锁定期安排: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的6个月。

8、本次增持非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 增持计划。

9、王建瑜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1)本次增持计划及后续股份管理将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 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2)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自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4月12日,王建瑜女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增持 公司股份1,900,000股,增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29%,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8,722,315.74元(含交易费用),增持均价为4.59元/股。

上述增持后,王建瑜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6,837,7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0%,王建瑜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3,675,804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33.05%。

注:以上持股比例计算时,总股本未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总股本扣除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本次增持后,王建瑜女士的持股比例为2.68%,王建瑜 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为34.05%。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存在资本市场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 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完毕。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相关风险 情形,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 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王建瑜女士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