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艺文创:2022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09  德艺文创(30064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640 证券简称:德艺文创 公告编号:2023-057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艺文创”)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12,452,427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459,000股后的股本310,993,4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共计派发37,319,211.24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本次参与权益分派的实际股数为310,993,427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为37,319,211.24元(含税)。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现金分红及据此计算证券除权除息参考价的相关参数和公式如下:

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总股本×现金分红比例,即37,319,211.24元=310,993,427股×0.12元/股;

每10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即1.194396元=37,319,211.24元÷312,452,427股×10;

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即

0.1194396元/股=37,319,211.24元÷312,452,427股。

综上,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194396元/股,具体以实际结果为准。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2023年5月18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12,452,427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459,000股后的股本310,993,4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共计派发37,319,211.24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及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均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312,452,427股;其中,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共计1,459,000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12,452,427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459,000股后的股本310,993,42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

1.0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4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2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3年6月16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23年6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6月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2*****815吴体芳
202*****979许美珍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总股本×现金分红比例,即37,319,211.24元=310,993,427股×0.12元/股;

每10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即1.194396元=37,319,211.24元÷312,452,427股×10;

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即

0.1194396元/股=37,319,211.24元÷312,452,427股。

综上,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194396元/股,具体以实际结果为准。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1701单元咨询联系人:吴艳菱、齐琳咨询电话:0591-87762758传真电话:0591-8782880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