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艺文创: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及《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回购库存股1,459,000股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将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2025年3月10日,上述事项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12,452,427股变更为310,993,427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312,452,427元变更为310,993,427元。
二、通知债权人的内容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凭合法有效的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包括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并附随相关证明文件。
(一)申报所需材料
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报地点和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1、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创业路1号德艺文创中心
2、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电话:0591-87762758
4、邮箱:board@fz-profit.com
(三)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德艺文化创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