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丹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3月28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3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范明华女士、范明先生、周爱华先生、任伟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正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