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丹股份: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6  正丹股份(30064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641 证券简称:正丹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债券代码:123106 债券简称:正丹转债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06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4月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200万股,发行价格10.7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25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374.0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9,881.91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4月12日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2522号验资报告。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39号)核准,公

司于2021年3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32,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88.68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311.32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3月30日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75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余额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IPO募集资金累计实际使用58,790.53万元,其中:以前年度实际使用58,179.37万元,本年度实际使用611.16万元,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5,563.40万元。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明细如下:

明细金额(元)
2022年期初募集资金余额107,580,840.68
减:2022年度使用金额6,111,611.28
减:购买理财本金390,000,000.00
加: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银行手续费1,630,783.03
加:理财产品收益2,533,949.99
加:赎回理财本金300,000,000.00
2022年期末募集资金余额15,633,962.42

期末可使用募集资金结存明细如下:

明细金额(元)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5,467,650.32
加:理财专户利息余额166,312.10
可使用募集资金结存15,633,962.42

注:另有闲置募集资金14,000万元购买了保本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余额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累计实际使用18,496.19万元,其中:以前年度实际使用15,372.33万元,本年度实际使用3,123.86万元,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3,551.62万元。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明细如下:

明细金额(元)
2022年期初募集资金余额122,413,111.58
明细金额(元)
减:2022年度使用金额31,238,603.65
减:购买理财本金508,000,000.00
加: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银行手续费1,289,162.60
加:理财产品收益3,052,494.14
加:赎回理财本金440,000,000.00
2022年期末募集资金余额27,516,164.67

期末可使用募集资金结存明细如下:

明细金额(元)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7,516,164.67
可使用募集资金结存27,516,164.67

注:另有闲置募集资金10,800万元购买了保本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17年4月,公司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大港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7月,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署保荐协议,聘请中信证券担任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同时与中金公司签署终止保荐工作的协议,中金公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中信证券承接,中金公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2020年8月,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及开户银行分别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条款与

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4月,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就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为增加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收益,公司将募集资金专户内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此公司先后开设了4个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用于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结算,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10日、2018年10月13日、2020年10月12日和2021年4月13日在深交所披露的《关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报告期内,上述账户专用于部分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未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截至 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 银行名称账户名称银行账号期末余额(元)存储 方式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8110501012700845858627,335.44活期存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320501758836000001868,353,711.30活期存款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大港支行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703901880001274306,482,875.65活期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11040600292001893363,727.93活期存款
合计15,467,650.32

(2)截至 2022年12月31日,公司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 银行名称账户名称银行账号期末余额(元)存储方式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大港支行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63041068431,458.82活期存款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81105010121008458566,813.26活期存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320502758836000000210.00活期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镇江新区支行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1104060029200283712128,040.02活期存款
合计166,312.10

(3)截至 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余额共计 14,000万元,明细如下:

受托人名称产品名称委托理财金额(元)起始日到期日产品 类型预期年化收益率
中国工商银 行镇江新区支行结构性存款-专户型2022年第432期B款140,000,000.002022.12.012023.01.06保本浮动收益型0.95%-3.60%
合计140,000,000.00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 银行名称账户名称银行账号期末余额(元)存储 方式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81105010130017122039,911,479.80活期存款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7039018800021295817,604,684.87活期存款
合计27,516,164.67

(2)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余额共计10,800万元,明细如下:

受托人名称产品名称委托理财金额(元)起始日到期日产品 类型预期年化收益率
中国工商银行镇江新区支行结构性存款-专户型2022年第432期B款108,000,000.002022.12.012023.01.06保本浮动收益型0.95%-3.60%
合计108,000,000.00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本报告期内,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人民币611.16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3,123.86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除经批准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照募投项目计划实施专户管理。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在原募投项目“3万吨/年偏苯三酸三辛酯项目”的基础上,以自有资金追加投资,扩大建设规模,增加产品品种和生产能力,项目名称变更为“10万吨/年环保型特种增塑剂系列产品项

目”,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不变,不增加占地面积,同时原募投项目已投入的募集资金继续有效,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投入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具体情况详见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4月24日批准报出。

七、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3、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1918号)。报告认为,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正丹股份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3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2年度编制单位: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69,881.91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11.1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8,790.5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7,671.2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0.98%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1、碳九芳烃综合利用生产特种精细化学品的产业链55,117.9555,117.95154.0547,344.6485.90----
(1)10万吨/年碳九芳烃高效萃取精馏分离项目13,651.9513,651.9579.7711,354.5483.172020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注1)
(2)4万吨/年偏苯三酸酐项目22,260.5922,260.59-22,756.23102.23(注5)2020年12月3,701.70
(3)10万吨/年环保型特种增塑剂系列产品项目7,671.257,671.25-7,776.63101.37(注6)2019年12月1,493.53(注2)
(4)2万吨/年乙烯基甲苯项目11,534.1611,534.1674.285,457.2447.31(注3)不适用不适用
2、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213.244,213.24457.11895.1721.252022年12月(注4)不适用不适用 (注4)
3、补充营运资金项目10,550.7210,550.72-10,550.72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69,881.9169,881.91611.1658,790.5384.13----
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合计-69,881.9169,881.91611.1658,790.5384.1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注1:“10万吨/年碳九芳烃高效萃取精馏分离项目”是为碳九芳烃综合利用生产特种精细化学品的产业链的其他项目提供原料支持,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注2:“10万吨/年环保型特种增塑剂系列产品项目”2022年度实现销售收入59,728.29万元,扣除对应成本及分摊费用后实现净利润1,493.53万元。原预计项目完全达产后每年可实现营业收入10亿元,税后利润7,246.30万元。报告期项目尚未完全达产,故暂未达到预计效益。 注3:因乙烯基甲苯产品受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国内外市场需求增长速度不及预期,基于目前的市场需求增长速度判断,其下游应用市场发展缓慢,预期市场培育期相对较长,不确定性较大。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计划将该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及专户利息变更至“反应尾气综合利用制氮项目”,相关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注4:“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经公司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项目实施方式由新建研发中心大楼调整为利用闲置办公楼进行改造,改造工程已于2022年12月完工并投入使用,公司计划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因乙烯基甲苯产品受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的影响,国内外市场需求增长速度不及预期,基于目前的市场需求增长速度判断,其下游应用市场发展缓慢,预期市场培育期相对较长,不确定性较大。公司拟调整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再继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2万吨/年乙烯基甲苯项目”的建设。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计划将该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及专户利息变更至“反应尾气综合利用制氮项目”,相关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截至2022年12月31日,“10万吨/年碳九芳烃高效萃取精馏分离项目”节余募集资金4,296.62万元(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及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主要系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对项目费用支出的监督和管控,合理降低了项目成本和费用,同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538.75万元(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及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主要系项目实施方式由新建研发中心大楼调整为利用闲置办公楼改造,基建投资降低,同时适当减少了研发设备购置数量。公司计划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相关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除经批准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照募投项目计划实施专户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注5:截止2022年12月31日,“4万吨/年偏苯三酸酐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2,756.23万元,均为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为102.2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金额包含了以募集资金累计活期利息收入、投资理财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支出后的净额投入部分。

注6:截止2022年12月31日,“10万吨/年环保型特种增塑剂系列产品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776.63万元,均为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为

101.37%。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金额包含了以募集资金累计活期利息收入、投资理财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支出后的净额投入部分。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2年度编制单位: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1,311.32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123.8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8,496.1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1、1万吨/年均四甲苯项目6,457.966,457.961,958.985,543.1685.832022年12月(注1)不适用
2、反应尾气综合利用制氮项目15,557.8115,557.811,164.883,657.4823.51(注2)不适用不适用
3、补充流动资金9,295.559,295.55-9,295.55100.00-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31,311.3231,311.323,123.8618,496.1959.07----
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合计-31,311.3231,311.323,123.8618,496.1959.0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注1:“1万吨/年均四甲苯项目”于2022年12月完成安全生产竣工验收,报告期内尚未产生经济效益。 注2:受公共卫生事件等因素的影响,“反应尾气综合利用制氮项目”建设进展不及预期。经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反应尾气综合利用制氮项目”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除经批准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按照募投项目计划实施专户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年度编制单位: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截至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10万吨/年环保型特种增塑剂系列产品项目3万吨/年偏苯三酸三辛酯项目7,671.25-7,776.63101.372019年12月1,493.53注1
合计7,671.25-7,776.63101.37----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公司于2018年9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在原募投项目“3万吨/年偏苯三酸三辛酯项目”的基础上,以自有资金追加投资,扩大建设规模,增加产品品种和生产能力,项目名称变更为“10万吨/年环保型特种增塑剂系列产品项目”,同时原募投项目已投入的募集资金继续有效,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投入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上述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于2018年9月28日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注1:“10万吨/年环保型特种增塑剂系列产品项目” 2022年度实现销售收入59,728.29万元,扣除对应成本及分摊费用后实现净利润1,493.53万元。原预计项目完全达产后每年可实现营业收入10亿元,税后利润7,246.30万元。报告期项目尚未完全达产,故暂未达到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