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丹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训情况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对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丹股份”、“公司”)进行了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宋建洪、唐凯
(三)培训时间:2023年12月14日
(四)培训地点: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南山路61号国控大厦A座15楼
(五)培训人员:宋建洪
(六)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
股股东相关人员
(七)培训内容: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要求,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等进行培训。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
务》的有关要求,对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中信证券认为:通过本次培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持续督导期间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规范运作等有了更全面的了解。本次持续督导培训总体上提高了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及对资本市场的理解,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
2023 12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