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丹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2-08  正丹股份(30064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641 证券简称:正丹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债券代码:123106 债券简称:正丹转债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2月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因情况紧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并于2024年2月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正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01回购股份的目的

为了维护公司价值及投资者权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股票二级市场表现后,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2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1)2024年1月9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5.70元/股;2024年2月5日,公司

股票收盘价为3.31元/股,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

41.93%,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二)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跌幅累计达到百分之三十”之条件。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该事项之日在2024年2月5日即触发日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且本次回购股份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3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本次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回购。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近期公司二级市场股价,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00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4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未能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转让完毕,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3)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2,500万元(含),不超过5,000万元(含)。

(4)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金额上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00 万股至1,000 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为1.02%至2.0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在综合分析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息负债、现金流等情况后,公司认为使用自有资金实施本次回购不会加大公司的财务风险。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后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本所规定的最长期限。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7关于办理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本次回购股份顺利实施,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回购股份具体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具体情况,制定并实施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根据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2)如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并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事项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4)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5)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项。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