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丹股份: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开展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需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大港支行开立了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专用于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得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0日、2018年10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关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73)。
鉴于上述专用结算账户相关的理财产品已全部到期赎回且无后续使用计划,账户内资金已全部转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为规范账户管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已于近期将上述账户注销,具体注销的账户信息如下:
序号 | 开户银行 | 开户名称 | 账号 |
1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新区支行 |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8110501012100845856 |
2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大港支行 |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630410684 |
特此公告。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