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丹股份: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查股网  2024-10-23  正丹股份(300641)公司公告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禾杏企业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浙江银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万榕树6号私募基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禾杏企业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浙江银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万榕树6号私募基金(以下简称“银万榕树6号私募基金”)持有本公司股份14,68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7948%,计算相关比例时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下同),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806,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5339%)。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银万榕树6号私募基金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告知函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浙江银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万榕树6号私募基金

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银万榕树6号私募基金持有公司股份14,68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7948%。银万榕树6号私募基金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曹正国、沈杏秀夫妇共同100%持有,为公司控股股东禾杏企业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通过大宗交易(一致行动人内部转让)取得。

3、计划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806,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5339%)。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实施减持交易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的不得减持的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含现金回购股份)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本次减持计划符合相关要求。

3、银万榕树6号私募基金属于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银万榕树6号私募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综合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5、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浙江银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银万榕树6号私募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