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丹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正丹股份股票代码:30064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禾杏企业有限公司通讯地址:FLAT 504, 5/F., PREMIER CENTRE, NO. 20 CHEUNG SHUN STREET,CHEUNG SHA WAN, KLN, HONG KONG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华杏投资(镇江)有限公司通讯地址:镇江市新区松林山路18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浙江银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万榕树6号私募基金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星光国际广场
股权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及股东减持股份原因共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权益发生变化,合计持股比例下降5.0000%)
签署日期:2024年12月1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取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相关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正丹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5
第一节 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正丹股份、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本报告书 | 指 |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禾杏企业有限公司、华杏投资(镇江)有限公司、浙江银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万榕树6号私募基金 |
禾杏公司 | 指 | 禾杏企业有限公司 |
华杏投资 | 指 | 华杏投资(镇江)有限公司 |
银万榕树6号私募基金 | 指 | 浙江银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万榕树6号私募基金 |
本次权益变动、变动、本次变动 | 指 |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及股东减持股份原因共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权益发生变化,合计持股比例下降5.0000%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4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尾差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名称: | 禾杏企业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私人公司 |
注册/通讯地址: | FLAT 504, 5/F., PREMIER CENTRE, NO. 20 CHEUNG SHUN STREET, CHEUNG SHA WAN, KLN, HONG KONG |
注册资本: | 50万元港币 |
商业登记号码: | 34366935 |
成立时间: | 2004年3月11日 |
主营业务: | 对外投资,投资管理 |
主要股东情况: | 曹正国:持股54.3800% 沈杏秀:持股20.6300% 其他股东:持股24.9900% |
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曹正国 | 男 | 董事 | 中国 | 江苏镇江 | 否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名称: | 华杏投资(镇江)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注册/通讯地址: | 镇江市新区松林山路18号 |
法定代表人: | 沈杏秀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191566809423D |
经营期限: | 2010-12-03 至 无固定期限 |
经营范围: | 对外投资,投资管理、咨询,投资顾问,科技咨询服务,经济咨询服务,财务咨询服务,营销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要股东情况: | 曹正国:持股40.0000% 沈杏秀:持股20.0000% 其他股东:持股40.0000% |
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沈杏秀 | 女 | 董事长 | 中国 | 江苏镇江 | 否 |
曹翠琼 | 女 | 董事 | 中国 | 江苏镇江 | 否 |
曹 丹 | 女 | 董事 | 中国 | 江苏镇江 | 否 |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名称: | 浙江银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万榕树6号私募基金 |
注册/通讯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星光国际广场 |
基金备案编码: | SS2068 |
备案日期: | 2017年4月25日 |
主营业务: | 股权投资 |
主要持有人情况: | 曹正国:占比98.2800% 沈杏秀:占比1.7200%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禾杏企业有限公司、华杏投资(镇江)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曹正国、沈杏秀夫妇同一控制下的公司,曹正国、沈杏秀夫妇持有华杏投资60.0000%的股份,持有禾杏公司75.0100%的股份,华杏投资、禾杏公司系一致行动人。
浙江银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万榕树6号私募基金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曹正国、沈杏秀夫妇共同100%持有,2021年9月13日华杏投资与禾杏公司及银万榕树6号私募基金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禾杏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59,48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3750%。实际控制人曹正国、沈杏秀夫妇通过禾杏公司、华杏投资及银万榕树6号私募基金间接持有公司33.7417%的股份,若剔除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账户所持7,137,512股份,曹正国、沈杏秀夫妇间接持有公司34.2000%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中国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自公司2017年4月18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来,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及股东减持股份原因共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权益发生变化,合计持股比例下降5.0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正丹股份156,600,000股,占当时总股本54.3750%(以2017年4月18日首发上市后总股本288,000,000股计算),后续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及股东减持股份原因共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权益发生变化,合计持股比例下降5.0000%。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259,487,700股,占本报告书签署日总股本比例为49.3750%。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2017年4月18日) | 本次权益变动后(2024年12月12日) | ||
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
禾杏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75,600,000 | 26.2500% | 128,520,000 | 24.454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 0 | 0.0000% | 128,520,000 | 24.454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75,600,000 | 26.2500% | 0 | 0.0000% | |
华杏投资 | 合计持有股份 | 81,000,000 | 28.1250% | 119,085,800 | 22.659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 0 | 0.0000% | 119,085,800 | 22.659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81,000,000 | 28.1250% | 0 | 0.0000% | |
银万榕树6号私募基金 | 合计持有股份 | 0 | 0.0000% | 11,881,900 | 2.260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 0 | 0.0000% | 11,881,900 | 2.260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00% | 0 | 0.0000% | |
合计 | 合计持有股份 | 156,600,000 | 54.3750% | 259,487,700 | 49.375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 0 | 0.0000% | 259,487,700 | 49.375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56,600,000 | 54.3750% | 0 | 0.0000% |
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总股本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日(即2017年4月18日)总股本288,000,000股计算。注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7,137,512股,上表在计算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时,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发生的主要权益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1、2018年6月11日,公司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89,600,000股,华杏投资持股数变更为137,700,000股,禾杏公司持股数变更为128,520,000股。本次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数变更为266,220,000股,合计持股比例不变。
2、2021年2月23日至2021年8月22日,华杏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3,926,200股,持股数量变更为133,773,800股。本次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数变更为262,293,800股,合计持股比例下降。
3、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12日,华杏投资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向其一致行动人银万榕树6号私募基金转让公司股份9,792,000股。本次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数不变,合计持股比例不变。
4、2022年9月27日,华杏投资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向其一致行动人银万榕树6号私募基金转让公司股份4,896,000股。本次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数不变,合计持股比例不变。
5、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4月10日期间,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合计7,137,512股。
6、自2021年9月30日至2024年6月6日,“正丹转债”累计转股43,082,322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532,682,322股。本次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数不变,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7、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2月12日,银万榕树6号私募基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2,806,100股,持股数量变更为11,881,900股。本次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数变更为259,487,700股,合计持股比例下降。
综上所述,自2017年4月18日至2024年12月12日,公司总股本自288,000,000股变更为532,682,322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为525,544,81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数量由156,600,000股变更为259,487,700股,持股比例由54.3750%变动至49.3750%(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计算),变动比例5.00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股份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禾杏企业有限公司董事: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华杏投资(镇江)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浙江银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代表【浙江银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万榕树6号私募基金】
管理人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2024年12月13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镇江新区国际化学工业园松林山路南 |
股票简称 | 正丹股份 | 股票代码 | 30064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禾杏企业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FLAT 504, 5/F., PREMIER CENTRE, NO. 20 CHEUNG SHUN STREET, CHEUNG SHA WAN, KLN, HONG KONG |
华杏投资(镇江)有限公司 | 镇江市新区松林山路18号 | ||
浙江银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万榕树6号私募基金 |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星光国际广场3幢2011室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合计持股数量:156,600,000股 持股比例:54.3750% 具体为: 1、禾杏企业有限公司,持股数量75,600,000股,持股比例26.2500%; 2、华杏投资(镇江)有限公司,持股数量81,000,000股,持股比例28.1250%; 3、浙江银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万榕树6号私募基金,持股数量0股,持股比例0.0000%。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合计持股数量:259,487,700股 持股比例:49.3750% 具体为: |
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1、禾杏企业有限公司,持股数量128,520,000股,持股比例24.4546%; 2、华杏投资(镇江)有限公司,持股数量119,085,800股,持股比例22.6595%; 3、浙江银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万榕树6号私募基金,持股数量11,881,900股,持股比例2.2609%。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17年4月18日——2024年12月12日 方式: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及股东减持股份原因共同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权益发生变化,合计持股比例由54.3750%下降至49.3750%。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备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形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禾杏企业有限公司董事: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华杏投资(镇江)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浙江银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代表【浙江银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万榕树6号私募基金】
管理人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