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景生命: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2  透景生命(30064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642 证券简称:透景生命 公告编号:2023-036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04月21日,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透景生命”)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或“2020年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0年12月15日至2020年12月24日,公司对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12月25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

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意对所涉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并同意35名激励对象按照《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6、2021年1月29日,公司完成了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2月1日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7、2021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独立董事对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

8、2021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公司已于2021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全部办理完成前述注销/回购注销手续。

9、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条件部分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关报告。

10、2022年5月5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符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3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96,942股,可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5月10日。

11、2022年5月9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符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34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共437,596份,自主行权期限为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办理结束后至2023年4月28日。

12、2022年6月16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和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已于2022年6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全部办理完成注销/回购注销手续。

13、2023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内容的议案》,同意调整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部分业绩考核指标。公司独立董事对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关报告,并于2023年2月7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14、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关报告。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和价格

1、关于2020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说明

2020年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1-2024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其中,2022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解除限售期对应考核年度年度营业收入或净利润相对于2019年增长率(A)
目标值(Am)触发值(An)
第二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2022120%73%
考核指标业绩完成度公司层面行权/解除限售比例
年度营业收入或净利润相对于2019年增长率(A)A≥AmX=100%
An≤A<AmX=(A-An)/(Am-An)*50%+50%
A<AnX=0

经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715,970,892.34元,比2019年同期增长率为62.19%,且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19年同期下降,业绩考核指标未满足第二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的触发值,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2、期权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0年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因考核原因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的,由公司统一注销,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以及“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由于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将对当期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注销和回购注销。

同时,根据《2020年激励计划》“第八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因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2020年激励计划中1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据此,公司将对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64,481份(包括其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中可行权但尚未行权的10,481份股票期权)和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3,500股进行注销和回购注销。

3、股票期权注销的数量、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数量及价格

本次注销/回购注销具体涉及的数量如下:

姓名职务本次注销股票期权数量(份)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杨恩环董事、副总经理31,5004,500
王小清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31,5004,500
盛晔副总经理、研发总监40,5004,500
Bin She中层管理人员13,5004,500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29人)616,500144,000
离职的原激励对象(1人)64,48113,500
合计(34人)797,981175,500

其中,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拟于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办理。2022年度权益分派后,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调整为

14.33元/股。

综上所述,公司拟对797,981份股票期权和175,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注销/回购注销,涉及人数34人,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4.33元/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总金额为2,514,915元,回购资金的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注销/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根据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净利润、营业收入增长率未满足《2020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的触发值,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同时,1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2020年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对797,981份股票期权和175,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注销/回购注销,本次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0年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限制性股票回购总金额为2,514,915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注销/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我们审核了本次注销/回购注销所涉人员名单和注销/回购注销数量,根据《2020年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34名对象797,981份股票期权和175,5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注销和回购注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需于2022年度权益分派后实施。其中,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4.33元/股,限制性股票回购资金的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董事会本次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亦符合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核查后发表如下意见:本次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履行了应当履行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注销事项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均符合《2020年激励计划》的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和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尚需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办理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署的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经与会监事签署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4、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5、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透景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0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