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智控: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04  万通智控(30064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643 证券简称:万通智控 公告编号:2023-059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通智控”)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47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92元,共计募集资金297,60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894,339.62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92,705,660.38元,已由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115,892.36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89,589,768.0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61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序号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A28,958.98
项 目序号金 额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15,652.73
利息收入净额B2490.38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2,214.92
利息收入净额C288.16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17,867.65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578.54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11,669.87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1,271.10
差异G=E-F10,398.77

[注] 应结余募集资金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的差额系:①本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合计8,000.00万元;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320.00万元存入保证金账户;③上海维孚扩建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79.05万元;④以自有资金垫付的发行费用0.28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证上〔2023〕702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2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分行、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连同子公司维孚金属制品(上海)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4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余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 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平支行35067953349312,116,220.04募集资金专户
396180206550已销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分行77430180805265090445,706.23募集资金专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57191076351080828,960.56募集资金专户
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平支行1103270973000002120,138.36募集资金专户
合 计12,711,025.19

三、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车联网传感器及智能车载通讯终端系统生产应用项目尚在建设投入期,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一)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二)公司已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九月四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半年度编制单位: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8,958.98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214.9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7,867.6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 总额投资总额 (1)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 实现的 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车联网传感器及智能车载通讯终端系统生产应用项目24,358.9824,358.982,214.9215,345.9063.002023年12月31日[注1]不适用不适用[注2]
维孚金属制品(上海)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年产40万根高柔性零泄漏国六汽车金属排气软管生产线4,600.004,600.002,521.75已完结[注3]已完结768
合 计28,958.9828,958.982,214.9217,867.6561.7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根据公司2021年7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5,478.92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含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截至2023年6月30日,①本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合计8,000.00万元;②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320.00万元存入保证金账户;③上海维孚扩建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79.05万元;④以自有资金垫付的发行费用0.28万元。其他尚末使用的募集资金1,271.10万元以银行活期存款形式留存在募集资金专户继续用于对应募投项目的建设。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1]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募投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注2]该项目尚在建设中,无对应期间的预计效益。

[注3]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上述上海维孚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078.26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对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