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智控: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26  万通智控(300643)公司公告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5月2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健儿先生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聘任侯哲萍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侯哲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侯哲萍女士简历

侯哲萍女士,汉族,1990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英国雷丁大学,ICMA学院,金融管理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7月至2022年12月31日就职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总所。2013年7月至2015年12月31日担任审计员,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担任项目主管。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担任项目经理。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担任高级经理。同时,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兼任立信序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信息化业务商务总监。2023年1月加入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侯哲萍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