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智控: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2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并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董事会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公司董事共7人,实际出席董事共7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健儿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则、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以及公众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和投资信心,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800万元(含),不高于1,600万元(含)回购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14.81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将按照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出售。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回购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回购金额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