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智控: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43 证券简称:万通智控 公告编号:2024-035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30开始。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临平区昌达路122号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健儿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20,111,91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2.222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16,201,246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0.522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910,6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00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1,409,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612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35,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8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274,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539%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均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等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1.00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111,9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提案2.00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111,9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审议结果:通过
提案3.00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111,9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提案4.00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79,9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提案5.00 《关于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120,111,9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提案6.00 《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29,9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提案7.00 《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111,9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审议结果:通过
提案8.00 《关于<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111,9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提案9.00 《关于<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111,9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提案10.00 《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120,111,9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提案11.00 《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111,9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提案12.00 《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111,9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提案13.00 《关于2024年度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111,9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提案14.00 《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0,111,9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提案15.00 《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一)的议案》
同意120,111,9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何嘉欣律师、陈杰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