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智控: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43 证券简称:万通智控 公告编号:2024-043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2、2022年10月26日至2022年11月4日,公司通过宣传栏在公司内部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已满10天。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2年11月1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3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授予激励对象预留限制性股票,并对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公司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
6、2023年9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7、2024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情况
1、调整事由
鉴于2024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了《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230,000,000.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827,900.00股后229,172,1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6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6,667,536.00元(含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5月30日实施完毕。
2、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做出相应调整。
(1)调整方法
派息:P=P
-V
其中:P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调整结果
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7.50-0.1594240=7.34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事项。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已就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授予价格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万通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