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聚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回购专户库存股的减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18  南京聚隆(300644)公司公告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回购专户库存股的减

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2023年5月18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注销回购专户库存股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的完成度为80%,营业收入的完成度为100%,公司层面实际可解除限售比例=净利润指标完成度*营业收入指标完成度=80%,因此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售股可解禁数量为80%,剩余未解禁的部分将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94万股,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份总额的比例为

6.22%,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3%。首次授予部分的回购注销价格为

8.45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预留授予部分的回购注销价格为8.33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公司自2019年12月11日至2020年4月30日共计回购135万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三年实施完毕,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公司已于2020年6月和2021年5月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截至本公告日,回购专户仍有前期回购股份数量3万股。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户库存股留存期限已于2023年5月6日届满。公司将回购专户库存股3万股予以注销。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796.98万股减少至10,780.04万股,注册资本相应由人民币10,796.98万元变更至10,780.04万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回购专户库存股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南京江北新区聚龙路8号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申报时间:2023年5月18日起45天内(9:30-11:30;13:30-17:

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4、联系电话:025-58647479

特此公告。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5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