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聚隆:关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的股票数量为3万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3%。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0,796.98万股减少至10,793.98万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股票注销事宜已于2023年5月31日办理完成。
公司因实施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简称“回购专户”)股份导致公司总股本、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发生变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就本次回购专户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审批及实施情况
2019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40元/股(含),用于股权激励。
回购实施期间(2019年12月11日-2020年4月30日),公司累计回购数量为135万股,约占回购完成时公司总股本的2.1%,最高成交价32.21元/股,最低成交价26.94元/股,成交总金额39,269,963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回购股份使用情况
(一)股权激励首次授予情况
2020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本次向激励对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111.5万股,首次授予价格15.00元/股,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0年7月17日。
(二)股权激励预留授予情况
2021年5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2021年6月1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本次向激励对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20.5万股,预留授予价格14.80元/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21年6月25日。
(三)回购专户库存股情况
股权激励首次和预留授予后,库存股剩余股份数量为3万股。
三、本次股票注销情况
(一)原因及数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股份留存期限已于2023年5月6日届满,公司对回购专户中剩余股份3万股实施注销,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3%。
(二)本次股票注销完成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0,793.98万股。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股票注销事宜已于2023年5月31日办理完成。本次注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
四、已回购股份处理完成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将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的,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或注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0年股份回购方案回购的135万股已全部处理完成,其中132万股用于公司股权激励;回购专户中剩余3万股按照规定已予以注销。回购股份实际用途与拟定用途不存在差异,回购事
项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情形。
五、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类别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增减数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2,925,044 | 21.23% | 0 | 22,925,044 | 21.24%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85,044,756 | 78.77% | -30,000 | 85,014,756 | 78.76% |
总计 | 107,969,800 | 100.00% | -30,000 | 107,939,800 | 100.00% |
注:本次变动前股本结构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3月31日《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数据予以统计。
六、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是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目前实际情况作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本次股份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七、后续事项安排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