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聚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查股网  2024-01-05  南京聚隆(300644)公司公告

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聚隆”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聚隆转债”)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自2023年8月17日聚隆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于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2日期间对南京聚隆的有关人员进行了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胡耿骅、张延冬

实施培训人员:胡耿骅、李浩洋

参加培训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培训方式:线上和线下会议

时间: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2日

培训对应期间:2023年度

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二、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内容主要为2023年创业板监管政策及处罚案例分析,包括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专题、大股东和董监高股票交易行为规范专题、信息披露专题和

可转债重大事项专题等几个方面的最新政策、监管动态和注意事项,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了详细讲解。针对公司个别董监高之配偶曾于2023年8月发生短线交易的违规行为,本次培训中针对性地进行了特别提示和制度讲解。同时,根据公司年度反洗钱政策宣讲要求,对南京聚隆控股股东及实控人、董监高、证券事务代表等进行了反洗钱专题培训。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本次培训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会议讲解、会后问题咨询交流的形式,围绕资料重点内容、结合案例分析向参训人员做了详细讲解。培训期间,接受培训的人员均认真配合保荐机构的培训工作,并积极进行交流沟通,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讲解最新政策、监管动态及处罚案例,参与培训的人员对募集资金管理、股东股票交易行为规范、信息披露规范及可转债存续期重大事项等有了进一步理解,增强了公司及上述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同时,通过对反洗钱政策的宣讲,增加了参训人员对于反洗钱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参训人员均表示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相关法规,依法规范运作。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耿骅 张延冬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