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聚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2-29  南京聚隆(300644)公司公告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2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2月2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公司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曙阳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聚隆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低于当期可转债转股价格18.27元/股的85%,即15.53元/股的情况,已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聚隆转债”距离存续届满期尚远,且近期公司股价受市场等因素影响,波动较大,未能正确体现公司长期发展的内在价值,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决定本次不行使“聚隆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三个月(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5月28日)内,若再次触发“聚隆转债”的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自2024年5月29日开始计算,若再次触发“聚隆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聚隆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不向下修正聚隆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因董事刘曙阳先生、吴劲松先生、刘越女士为“聚隆转债”直接持有人,需对此议案回避表决,有效表决票为4票。

会议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2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