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元智慧: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04-01  正元智慧(300645)公司公告

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013,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12%,最高成交价为16.66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11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5,538,333.68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规定。

二、其他事项说明

(一)公司实施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

段及交易价格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

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